配齐选强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三)配齐选强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一是优化组成人员结构。要分设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要提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专职化比例,配备具有人大工作经历、熟悉相关专业领域的年富力强的负责人;可参照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的设置,配备一定比例的专职委员,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应适当增加中青年人员比例,组成人员中要有1/3以上的人员能任两届,主任委员一般应能任满一届,拟安排担任下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人选提前到人大任职,避免同一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同时离任,以保持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突出专业特色。注重优化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在专门委员会下可视情设立咨询专家库,专家库的成员应当是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以解决专门委员会不“专”的问题,同时解决专门委员会人手不足的问题。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做好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需要组成人员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视野,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法律上的“专业人”和业务上的“内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