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实用为导向,避免片面追求大而全
设区的市的立法,在篇章结构设计上,要鼓励和提倡简易体例结构,少一些原则性、纲要性条款,多一些细化、量化的规定。如2017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温州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只有10条,但已包含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都是具有针对性的“干货”,是全国所有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中条文数最少的一件。2021年1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全文仅4条300多字,对公众关心的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重视“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值得设区的市学习。设区的市立法,就要侧重于创立社会规范,设置解难破难的准确路径、严密制度和有效办法,做到“短小精炼”,发挥地方立法拾遗补缺之功。目前,许多设区的市在立法中,呈现出“不设章”“短而精”的现象,这些都是有益尝试,值得推广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