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决制的前世今生
2025年08月10日
(三)票决制的前世今生
票决制发端于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时提出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是其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重要思想的重要实践,是浙江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实践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任职期间多次提出,并亲自组织实施了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探索实践。2004年10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系统地提出了涵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科教文化等十个方面重点领域的实事内容,并建立民情反映、民主决策、责任落实、督查考核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把为民办实事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2008年浙江省宁海县在力洋镇和大佳何镇率先试水“政府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至此,“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雏形初现。2016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将票决制经验与做法写入地方性法规。2017年,浙江省委、省人大要求全面推行票决制。2018年,浙江省成为全国首个市、县、乡(镇)三级人大全面覆盖票决制的省份。票决制已经成为浙江各级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监督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举措。这一制度实践对全国都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根据国内各地新闻报道情况,我们得知,自2018年以来,全国近20个省份的部分县市区实施了票决制工作[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