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制度保障,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

(二)做好制度保障,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

1.增强能力,提高素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内在基础。

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代表学习培训工作。将代表学习培训分为会前培训、届中培训两个阶段。在新一届代表当选后,对代表进行集中培训,使代表尽快熟悉人大基本理论和会议基本程序。闭会期间,及时安排届中培训,为代表提供“知情知政”培训和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创造条件的“专业知识”培训。想方设法不断拓宽代表们的学习渠道,扩大知识面,便于参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进程。

2.提高地位,树立权威,是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保障。

强化代表建议督办机制,不断提升督办实效,注重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即时沟通联系,防止出现“重答复、轻办理”现象。建立民意收集、交办、跟踪督办、落实反馈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代表对答复满意”向“代表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满意”转变,确保群众反映的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重视权利,加强监督,是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举措。

基层人大应坚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科学安排代表深入基层视察,直面核心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代表的评议、建议针对性就更强,成效更显著,推动力自然更大。

4.信息沟通,重点通报,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必要条件。

要做好信息沟通,及时向代表传达各级党委和人大会议、文件精神,通报有关重大事项,定期传递信息资料,邀请列席会议和参加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活动,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职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