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履职意识、参与治理能力有待加强

(一)代表履职意识、参与治理能力有待加强

代表来自不同岗位,知识水平和工作经历各不相同,能力和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别。部分代表有履职的热情和愿望,但受自身素质和能力约束,对全局工作把握不深不透,抓不住问题的实质,提不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部分代表公务繁忙,没时间和精力履行代表职责,参与闭会期间活动较少。正视代表在履职能力、履职意愿的差异,统筹安排分组,这对基层人大工委提出较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