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人大代表能力不足、意识不强
由于我国实行兼职代表制,部分人大代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未能有效兼顾本职工作和履职任务,兼职的人大代表不能有效满足网民的期望值[2]。部分人大代表把人大代表的身份当成为自己谋利益的平台,某些人大代表仍存在“官僚思想”,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不深入到群众中去,无法了解人民群众的心声;部分人大代表认为人大代表身份只是个形式,起不了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履职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一些人大代表身处单位的重要岗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无法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履职的关系;有的人大代表在任职期间甚至没有提出过一项议案,认为参加人大会议是走形式,做样子,无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部分人大代表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领域显得力不从心,往往选择不提意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