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决制的实践意义

二、票决制的实践意义

(一)发展人民民主的初阶教程。票决制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实践。全国各地票决制的有益探索与实践,是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的创新,在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之间实现了有机的衔接,是对代表行使整体或人大制度权力谱系的标本解剖切片,为人大代表权力体系的完善展示了路线图,为党领导国家体制下的党委、人大、政府、群众共同全面推进人大制度完善,激活人大制度活力,促进人大制度脱虚向实,推进政治民主提供了平衡点和初级教程,最终为人民通过人大制度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以及人大所有权力提供了过渡平台,打通了人大制度的任督二脉。这种民主初阶实践对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和指引意义。

(二)推动科学决策的法治利器。票决制对促进干部尊重民意、尊重法律,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施政、行政、决策水平都有着很大的裨益。从项目的征集、筛选、初定、审议、票决、监督、评估等多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经过党委常委会、人大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人民代表大会等层层审视检验,上上下下各方的反复较真,最终把民意有效融入各级的决策过程,都需要党委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面对外在的层层压力,务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增强职责使命感,不敢也不能搞“一言堂”或“小圈子”,避免了盲目动议胡乱施政和草率作为或不作为。票决制还能带来监督压力,减少官员权力寻租的腐败空间,克服党委、政府决策的“自娱自乐”,避免一厢情愿为群众作主,而与群众真正的愿望和需求背道而驰。票决制还能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说“不”,至少让一部分盲目自大的领导干部因票决的程序设置而有所忌惮,信息的公开透明及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迫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敢轻举妄动和肆意妄为,从而能始终保持对法治的敬畏。如,贵州独山县作为一个人口36万、年财政收入不过10亿元的国家级贫困县,要是实行票决制,能一人一票票决关键小事、大事,有一套管好百姓“钱袋子”的制度约束,独山县的那一班人就不会也不敢盲目决策,盲目举债400亿元,硬生生地搞出那么多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确保以人民为中心的权力衡器。在人大制度的日常实践中,绝大多数基层代表普遍关心的是项目建设等民生问题,他们提交人大的意见建议中,在民生和基础设施方面要求政府切蛋糕的愿望非常强烈。票决制有利于人民以主人的身份亲自操刀切蛋糕,而非仅仅是党委定调、人大走过场、政府唱独角戏,蛋糕的操刀者是政府一方,至于蛋糕怎么切以及是否公平合理,而代表人民群众的人大代表却参与不到其中来,说不上话、行不上权,民意无法有效到达,充满单向线性,“民生”政府定,代表“壁上观”。而票决制在提出切蛋糕(意见建议、征集项目)到切蛋糕(候选项目生成、票决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都有民意的深度融合,呈现双向交融的特征,用“民声”定“民生”。这样,票决制促使代表的权力回归职能本位,使群众的利益最大化,在党的领导权、政府行政权、人大决定权、代表职权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的切入点,切实以人民为中心,围绕群众利益各方努力。同时,随着票决制逐步扩大实践可以较好地解决权力平衡和适配问题,使代表权力更加厚实和脱虚向实。

(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佳切入口。从各地实践看,一是票决制依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平台,发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在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参与、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二是票决制贯穿了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公众参与的权力运行设计理念,用法治思维构建新型的基层治理体系,用法治方式规范基层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党委、人大、政府的角色定位更加明确,职责边界和事权划分更加清晰,有利于解决基层治理主体“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三是票决制创新了载体、优化了平台、拓宽了渠道,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于基层民主政治实践,能够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佳切入口[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