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力量较为薄弱,人员配置不够合理
一是组织力量较弱。人大“三定”方案中没有其专门的编制,如秦淮区人大的三定方案中仅规定“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委员会正处10名,副处15名”,对具体如何安排职数,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实际工作中,一般为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2—7名。各专门委员会没有内设机构,几乎没有专职的一般工作人员。
二是组成人员年龄偏大。5个区人大20名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中无1人是50岁以下,15名副主任委员中仅有5人是50岁以下,119名委员中只有58人是50岁以下。
三是专职人员比例较低。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只有主任委员和大部分副主任委员是专职,其他委员均为兼职,没有更多的精力参与委员会活动,很难保证专门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和表决重要事项的质量。
四是知识结构不尽合理。在人员安排时,往往更多考虑了学历,忽略了相关专业背景。5个区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占95.5%;具有相应专业背景占61.7%,明显低于本科以上学历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