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询问在人大对法院监督中的应用与优化
◎骆谦冲
自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6月首次开展专题询问以来,专题询问越来越广泛地被各级人大常委会采用,成为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新亮点,但专题询问的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鲜有涉及法院。2018年10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1]此后,各级地方人大常委会紧跟步伐。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2019年7月24日首次对法检两院“关于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促进民营经济更好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2]虽然人大专题询问经过多年的探索不断得到完善,但人大对法院的专题询问实践时间短、次数少,经验略显不足,加之法院工作有其特殊性,如何更好推进地方人大对法院的专题询问制度化建设,增强司法监督实效,是地方各级人大的一项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