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票决制实践的共同特点
2025年08月10日
(四)各地票决制实践的共同特点
从全国各地票决制的民生实事项目看,基本上都有浙江经验的影子,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项目来源体现民意,项目征集工作形式多样、覆盖面广、透明度高,代表和百姓广泛参与,充分吸纳了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二是项目内容体现普惠性,基本覆盖各主要民生领域,但多数都是一些涉及民生的“关键小事”,有一定的资金额度要求,当然也有例外,如福建福鼎市就选取了像“困难群众专项意外保险”这样小额度的项目。三是项目类别体现民生,项目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一些利益问题,具有迫切性。四是结果体现惠民,项目紧扣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全过程[4]。五是各地实施票决制都非常谨慎。浙江省从2008年试点开始至2018年在全省全面铺开,共用了10年时间,全国至今也仅此一省全面铺开。而多数省份也仅选择一小部分地方进行试点,有的还仅仅停留在乡镇一级的试点上,探索和进行此项实践的工作在全国各地显得很不平衡。像福建福鼎的实践,是在向福建省人大研究室、宁德市委、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福鼎市委等上级层层汇报争取支持,并派人员赴浙江的部分县市考察后才开始实施的。六是各地基本上都在复制浙江经验。多是参照浙江宁海等县市票决制工作模式,有的地方有适当改进。七是项目没有统一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实践中,各地在项目初定上,普遍遵循“五个不列入”的要求,即:重大产业发展类项目不列入;上级党委、政府明确实施的项目不列入;土地等资源保障要素不落实的项目不列入;投入资金不明确的项目不列入;建设周期跨年度的项目一般不列入,确需跨年度分步实施的项目,应有明确的年度阶段性目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