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在专委辅助人大行使立法权中发挥推动作用

(一)调研在专委辅助人大行使立法权中发挥推动作用

一是协助提出立法议题。专委以调查研究为抓手,提前介入立法工作,并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及时了解群众立法需求,通过座谈讨论、查阅资料、视察走访、听取专家意见等方式,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对相关法规立项建议深入调研、科学分析,选取关乎民生、贴近民意、反映民情的立法项目,提出作为本级人大的立法议题建议,为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供参考。二是协助提供审查意见。专委可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利用调查研究协助本级人大开展立法审查,为上级人大立法做好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分析论证立法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并广泛收集立法建议,向本级人大提出建设性意见,作为本级人大协助上级人大立法的审查意见,为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提供重要参考,促进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