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水火树木之神

四、水火树木之神

水、火、树、木,这些自然物与人的关系极为密切。早在原始时代,人们就知道如何顺从它和利用它,让它有助于自己的生活,使生活更加方便顺利,不要适得其反。人们以为它们各有神灵,并加以人格化,塑造出各自之神,进行供奉。特别是对于水与火,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条件。没有水,人的生命难以维持,生活不下去;有了火,不但使人进食熟食,还给人带来温暖和光明。但是,“水深火热”,“水火无情”,水火发起脾气来也会破坏一切,给人造成灾难。洪水会淹没庄稼和作物,冲倒房屋;大火会将家居烧成灰烬。因此,人们敬奉水神、火神,祈求他们保佑生命财产的安全。

古人认识水火,并非是消极的。春秋初期的政治家管仲,就提出了“水为万物本原”的学说。他在《管子·水地》篇说:

水者,地之血气,如筋脉之通流者也。故曰:水具材(具备各种材美)也。何以知其然也?曰:夫水,淖弱以清,而好洒(洗)人之恶,仁也。视之黑而白,精(诚实)也。量之不可使概(斗斛量谷米的抹平器),至满而止,正也。唯无不流,至平而止,义也。人皆赴高,己独赴下,卑也。卑也者,道之室,王者之器也,而水以为都(聚)居。……集于天地而藏于万物,产于金石,集于诸生,故曰水神。[35]

以水比神。“水可以载舟,亦可以覆舟”,这是朴素的唯物论和辩证法。人与火,何尝不是如此呢?只要掌握住他的脾气,顺性调理,就不会发生“火烧一世穷”的悲剧。与其说焚化纸马敬神是种迷信,不如说是在提醒人们警觉,要学会正确用水用火。“水神”和“火神”只是水火的代表。

水与火是“五行”中的两种物质。古代思想家用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来说明世界万物的起源和多样性的统一,提出了“五行相生相胜”的原理。“相生”就是相互促进,如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等;“相胜”即“相克”,意味着相互排斥,如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木胜土、土胜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