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家之主
张单的六个女儿成为“天帝督使”,监督人间的活动,专门向天帝“告人之罪”,在人间也就被视为告密者。张单作为派驻各人家的“灶王”,本应专掌庖厨,也被授予“东厨司命”的称号;当他也负责人间各家各户的善恶之事后,其身份也不同了,其权限遍及一切,几乎什么都管,成了“一家之主”。
世俗腊月二十四日(有的为二十三日)为“交年”,民间俗称“小年”。家家都要大扫除,除旧布新,揭下壁上的旧神像焚化,迎贴新神像。“纸马”也是如此,叫做“送灶”。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十二月”:
二十四日交年,都人至夜请僧道看经,备酒果送神,烧合家替代钱纸,帖灶马于灶上。以酒糟涂抹灶门,谓之“醉司命”。[7]
宋代诗人范成大生在江南,熟悉江浙一带的民俗。他有一首《祭灶词》:
古传腊月二十四,灶君朝天欲言事。
云车风马小留连,家有杯盘丰典祀。
猪头烂熟双鱼鲜,豆沙甘松粉饵团。
男儿酌献女儿避,酹酒烧钱灶君喜。
婢子斗争君莫闻,猫犬触秽君莫嗔。
送君醉饱登天门,杓长杓短勿复云,乞取利市归来分![8]
笔者收集到一本清代苏州刻版的《灶君全书》,书前有一篇《灶神劝善文》,为江苏太仓人李坤华于嘉庆二十四年五月二十日“附体”所述。虽系臆造,却能看出当时民间迷信之一般,以及所谓“一家之主”的作为,早已与“东厨司命”大相径庭,相去很远了。《灶神劝善文》曰:
我乃东厨司命,受一家香火,保一家康泰;察一家善恶,奏一家功过。世上之人如在梦中,光阴迷掷,无思不觉,只图快乐,不修功德,不信三教,不惜字纸,不敬五谷,不孝父母,不慎言语,不忌暗室,不净心地,不悔前非。知过不改,知善不为,心为未发。善善恶恶,三尸神顷奏,善恶大小存簿,每逢庚申日,上奏玉帝,善恶簿呈电。终月则算,功多者,三年之后,天必降之福寿;过多者,三年之后,天必降之灾殃。如有不降,善恶不及。世人惊醒回头,神钦鬼服。斯言虽小,祸福无了。
一个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结成的社会基本单位。古人的家族观念很重,不消说外人的介入,即使对神仙也不习惯有专一的主管者。这种神的被想象和出现,实际上是对封建社会统治思想的反映,借神的力量达到管制的目的。对于广大百姓来说,一方面是不能违背神的意志的,另一方面又习惯于“家丑不可外扬”,于是,采取了消极的态度。送灶的纸马上出现了一副对联式的文字:
上天言好事,下界报吉祥。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祭灶的形式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将酒肉、猪头之类的祭品改成了“糖瓜祭灶”——一杯清水、一块麦芽糖;为的是用糖黏住灶王爷的嘴,不说话或是“报喜不报忧”!这是在中国的敬神仪式中,唯一带有讽刺意味的可笑做法,谁说我们中国人缺少幽默感呢?
清代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十二月”记有“祀灶、稽善恶、乱岁”之活动:
祀灶:廿三日更尽时,家家祀灶。院内立杆,悬挂天灯。祭品则羹汤灶饭、糖瓜糖饼,饲神马以香糟炒豆水盂。男子罗拜,祝以遏恶扬善之词。
稽善恶:廿五日俗传为上帝下界之辰。因廿三日送灶上天,奏人间一年之善恶,故上帝于廿五日下界,稽查臧否,降之祸福。故世人于是日谨起居慎言语,戒饬小儿毋得詈骂恶言,恐招不祥。
乱岁:廿五日至除夕传为乱岁日。因灶神已上天,除夕方旋驾,诸凶煞俱不用事,多于此五日内婚嫁,谓之百无禁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