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2025年08月10日
凡例
一、本书以叶恭绰于1932年刊刻的《款红楼词》墨刻本(简称“叶刊墨刻本”)为底本。《款红楼词》收词共计一百零四首。另从《词学季刊》(下称《词学季刊》本)、《同声月刊》(下称《同声月刊》本)、杨敬安辑《节庵先生遗稿》(简称“杨辑本”)、江庸著《趋庭随笔》等辑得集外佚词(除去重复者)四十四首,目前所得梁鼎芬词共计一百四十八首。以叶恭绰刊刻《款红楼词》红印本,叶恭绰编《全清词钞》《广箧中词》,陈永正选注《岭南历代词选》,钱仲联主编《中国近代文学大系:诗词集》及《词学季刊》本、《同声月刊》本、杨辑本等作为参校本。
二、本书编次一仍叶刊墨刻本,他本所采集佚词,编为集外词,并作校注。注释中标明创作年份,其未能详考年代者,暂付阙如,以俟高明。部分词作校注后附有评语。将词集序跋、挽词悼文及作者年谱简编作为附录,附于全书之后。年谱简编以吴天任《梁节庵先生年谱》为基础,结合其他史料文献编辑而成。
三、本书采用分词校注,有校勘,则先出校记,置于每首词后。凡底本有讹误、脱漏、衍文者,校改均作说明;凡底本与诸校本异文两通者,不改底本,出异文校记以供参考;凡底本不误而诸本有误者,酌出校记。底本中出现的异体字、俗体字,一般改为通行字,确有必要者则予以保留。底本中残缺之字,本书以“□”标出。作者自注或别注于词中文字,本书以楷体标出。
四、本书校注主要包括词中涉及的人物、地名、典故、史实、本事、名物等。少数人名、本事、典故,限于见闻,未能考出者,只能存疑备考,予以说明。异篇中同词同义,一般前注则后不注,人名重出者,则简要注明。凡难解句、歧义句及关键句,对整句进行释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