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公立高校内迁

一、 部署公立高校内迁

1937年8月11日,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召开会议,专门讨论高校的搬迁,教育部颁布的《总动员时督导教育工作办法纲领》,规定了非战区院校收容流亡学子的问题。8月19日发布了《战区内学校处置办法》,规定了四类安排:战区院校可由非战区院校接纳学生,维持课务或短期休课,迁校或暂时关闭。9月29日,国民政府教育部下发《战事发生前后教育部对各级学校措置总说明》(2),对迁校的相关问题作了细致部署。规定各校学生因战争关系,可在性质相同学校暂时借读。公立学校应尽量收容借读生。总说明对相关学校的措置进行了详细指导。

对于平津专科以上学校的措置是:“平津专科以上学校教职员学生为数极众,非借读办法可完全救济。本部为使优良教授得以继续服务,并使学生完成学业,且隐为内地高等教育扩大规模起见,业经呈奉蒋院长核准,先在长沙、西安等处设立临时大学各一所,近已分别成立筹备委员会,派员分赴长沙、西安积极筹备,期能早日开学。并定就平津各院校原有经费划拨一部分充当各临时大学经常费。所开办费亦经商得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同意协助五十万元。关于校舍,业经觅定暂时需用之房屋。至于图书仪器,则除利用平津各院校业经迁出之设备外,并正一面另行设法补充。”

对于沪上专科以上学校的措置是:(1) 凡可在租界内开班者,仍应设法开学;(2) 各校对于相同及相关系科,认为彼此宜于联合开班者,可联合开班,其经费之分担由相关学校商定;(3) 由上海市社会局克日约集公私立校长商定详细办法,并酌量组织国立各校院联合办事处和私立各校院联合办事处,以利彼此协商与合作;(4) 要求公私立院校能开学者呈报开学计划和每月最低经费,以凭核发补助经费。鉴于上海已成为战区,教育部还决定:令准国立同济大学迁往浙江金华,业已觅定校舍,不久即可开课。(https://www.daowen.com)

对于其他比较危险地区内各级学校之迁移,国民政府教育部的安排是:“倘因已受或易受敌人袭击不便开课,应设法在比较安全之县区或乡村布置开课。且应于开课前完成最低限度之避难设备,而尤注重于房屋倒塌、火灾及机关枪扫射等普通危险。”该文件还对高中以上学校战时训练、学生战时参加服务办法和战区教职员及学生之登记与救济规定了若干办法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