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血液灌流
2025年11月01日
二、血液灌流
是通过吸附的原理对脂溶性毒物进行清除的过程,不能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与血滤相同均不需透析液系统,而是使用特别的灌流装置(如碳罐、树脂罐),主要用于药物、毒物中毒。
1.血液灌流 动脉血液体外分流,经药用炭、树脂等吸附剂吸附毒物和代谢物,被吸附的毒物包括分子质量113~40 000Da的脂溶性和水溶性物质。对解热镇痛药水杨酸、对乙酰氨基酚,抗抑郁药阿莫沙平、阿米替林、地昔帕明、马普替林,巴比妥类药物,氯丙嗪、水合氯醛、地西泮,乙氯叔醇、格鲁米特、甲丙氨酯、甲喹酮、丙嗪、四氯化碳、甲氨蝶呤、多氯化联苯、有机氯农药、苯酚、甲醇,心血管药物地高辛、普鲁卡因胺、阿托品等毒物的清除率高。对某些有机磷农药、百草枯有一定吸附力;对中分子质量(50 000Da)代谢产物、尿酸、肌酐清除效果较好;药用炭对小分子(<300Da)物质吸附效果较差;吸附剂的吸附力一旦饱和应及时更换(一般灌流时间3h)。
2.血液灌流适应证 某些特定毒物(脂溶性、透析困难、蛋白结合率较高、半衰期较长、分布容积在1~8L/kg);某些中毒患者在积极支持治疗下病情仍然进展;严重中毒症状:昏迷、低血压、低体温、低通气。
3.血液灌流禁忌证 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休克、血钙或血糖降低、低血压、低体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