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素(Heparin)
(别名:肝素钠,肝磷脂)
【药理作用】
肝素在体内、体外均有强大的抗凝作用,主要是由于本品具有带强负电荷的理化特性,能干扰血凝过程的许多环节,而对血浆凝血因子的生物合成无影响。其作用机制主要包括:①通过与抗凝血酶Ⅲ(AT-Ⅲ)结合,而增强后者对活化的Ⅱ、Ⅸ、Ⅹ、Ⅺ和Ⅻ凝血因子的抑制作用,妨碍凝血激活酶的形成;阻止凝血酶原变为凝血酶;抑制凝血酶,从而妨碍纤维蛋白原变成纤维蛋白。②肝素与血小板的交互作用:包括抗血小板聚集、抑制血小板的黏附性等。③肝素有强负电荷,可恢复血管内皮表面负电荷正常,防止血管内皮受高胆固醇血症损伤,防止血栓形成;还有降脂作用。
肝素口服不吸收,皮下、肌内或静注吸收良好。但80%肝素与血浆白蛋白相结合,部分被血细胞吸附,部分可弥散到血管外组织间隙。由于分子量较大,不能通过胸膜、腹膜和胎盘组织。本品主要在网状内皮系统代谢,肾排泄,其中少量以原形排出。静注后其排泄取决于给药剂量。当1次给予100、400或800U/kg时,t1/2分别为1h、2.5h和5h。慢性肝肾功能不全及过度肥胖者,代谢排泄延迟,有蓄积可能;本品起效时间与给药方式有关,静注即刻发挥最大抗凝效应,但个体差异较大,皮下注射因吸收个体差异较大,故总体持续时间明显延长。血浆内肝素浓度不受透析的影响。
用药过量可引起自发性出血。
偶可引起过敏反应及血小板减少,即肝素相关性血小板减少症(HAT)。
【诊断要点】
●确切的用药史。
●临床表现:用药后,有自发性出血,表现为黏膜出血,如血尿、消化道出血、关节积血和伤口出血不止。凝血试验中凝血时间延长>30min,APTT延长>100s。超敏反应:出现荨麻疹、哮喘、结膜炎和发热等。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可有局部刺激反应。
●实验室检查:该药理化鉴别试验阳性。
【急救措施】
●发现自发性出血时,立即停用肝素。
●严重出血,可静脉注射鱼精蛋白注射液以中和肝素,按最后应用的肝素量1∶1(mg∶mg)给予(1mg鱼精蛋白可中和150U肝素)注射速度不超过20mg/min,或在10min内注射不超过50mg为宜。给予甲苯胺蓝,按5mg/kg体重静脉注射。
●出血严重时可予以输新鲜血浆或全血。
●出现超敏反应时,可用抗组胺类药物或糖皮质激素。
●监测血小板计数,必要时进行血小板输注。
【特别提示】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下列药物合用,可加重出血危险:香豆素及其衍生物,可导致严重的因子Ⅸ缺乏而致出血;阿司匹林及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包括甲芬那酸、水杨酸等均能抑制血小板功能,并能诱发胃肠道溃疡出血;双嘧达莫、右旋糖酐-70(右旋糖酐)等可能抑制血小板功能;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易诱发胃肠道溃疡出血;其他尚有利尿酸、组织纤溶酶原激活物(t-PA)、尿激酶、链激酶等。
(2)肝素并用碳酸氢钠、乳酸钠等纠正酸中毒的药物可促进肝素的抗凝作用。
(3)肝素与玻璃酸酶混合注射,既能减轻肌内注射痛,又可促进肝素吸收。但肝素可抑制玻璃酸酶活性,故两者应临时配伍使用,药物混合后不宜久置。
(4)肝素可与胰岛素受体作用,从而改变胰岛素的结合和作用。已有肝素致低血糖的报道。
(5)下列药物与本品有配伍禁忌:卡那霉素、阿米卡星、柔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硫酸庆大霉素、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多黏菌素B、阿霉素、妥布霉素、万古霉素、头孢孟多、头孢氧哌唑、头孢噻吩钠、氯喹、氯丙嗪、异丙嗪、麻醉性镇痛药。
(6)甲巯咪唑、丙硫氧嘧啶与本品有协同作用。
●注意事项
(1)妊娠后期和产后用药,有增加母体出血危险,须慎用。
(2)用药期间应定时测定凝血时间。
(3)肝素钙不可肌内注射给药。
(4)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①血常规;②血压;③出凝血时间;④肾功能。
(5)对肝素过敏、有自发出血倾向者、血液凝固迟缓者(如血友病、紫癜、血小板减少)、溃疡病、创伤、产后出血者及严重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达肝素钠注射液中毒要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