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胺碘酮(Amiodarone Hydrochloride)
(别名:乙胺碘呋酮,胺碘达隆,安律酮)
【药理作用】
药效学:Ⅲ类抗心律失常药,延长心肌动作电位和有效不应期,延长复极,有利于消除折返激动。同时具有轻度β受体阻滞作用和Ⅰ和Ⅳ类抗心律失常作用。减低窦房结自律性。对静息膜电位及动作电位高度无影响,对房室旁路前向传导的抑制大于逆向。静脉注射有轻度负性肌力作用,但通常不抑制左室功能。对冠状动脉及周围血管有直接扩张作用。可影响甲状腺代谢。
药代学:口服吸收迟缓且不规则,生物利用度50%,主要分布于脂肪组织及含脂肪丰富的器官,其次为心、肾、肺、肝及淋巴结。在血浆中62.1%与白蛋白结合,33.5%可能与β脂蛋白结合。主要在肝脏代谢,代谢产物为去乙基胺碘酮。单次口服800mg半衰期为4.6h,长期服药t1/2为13~30d。终末血浆半衰期可达40~55d。停药半年仍可测出血药浓度。口服后3~7h血药浓度达峰值。约1个月可达稳态血药浓度,稳态血药浓度为0.92~3.75μg/ml。4~5d作用开始,5~7d达最大作用,有时可在1~3周才出现。停药后作用可持续8~10d,偶可持续45d。静脉注射5min起效停药可持续20min至4h。有效血药浓度1~2.5μg/ml,中毒血药浓度1.8~3.7μg/ml或以上。原药在尿中未能测到,尿中排碘量占总含碘量的5%,其余的碘经肝肠循环从粪便中排出。
毒理:对心脏抑制作用,引起心律失常。对甲状腺的作用引起甲状腺功能异常,对肺作用引起肺纤维化。有效血药浓度为1~2.5μg/ml,中毒血药浓度1.8~3.7μg/ml或以上。原药在尿中未能测到,尿中排碘量占总含碘量的5%,其余的碘经肝肠循环从粪便中排出。血液透析不能清除本品。有报道服用3~8g胺碘酮致过量中毒的,但没有死亡和后遗症报道。动物实验证实胺碘酮的LD50较高(>3000mg/kg)。
【诊断要点】
●确切的用药史。
●临床表现:心血管主要为窦性心动过缓、一过性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房室传导阻滞;偶有Q-T间期延长伴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静脉注射时产生低血压。甲状腺主要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老年人多见,可出现典型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征象,化验TSH升高。
胃肠道症状表现为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等。
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棕色色素沉着,与疗程及剂量有关,这种沉着物偶可影响视力,但无永久性损害。
神经系统:震颤、共济失调、近端肌无力、锥体外系反应,服药1年以上可有周围神经病,经减药或停药逐渐消退。
皮肤:光敏感与剂量及疗程有关,皮肤石板蓝样色素沉着,过敏性皮疹等。
肝:肝炎或脂肪浸润,氨基转移酶升高,与剂量及疗程有关。
肺:肺部不良反应多发生在长期大量服药者,仅个别在服药1个月后发生。主要产生过敏性肺炎,肺间质或肺泡纤维性肺炎。临床表现有气短、干咳及胸痛等,限制性肺功能改变,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细胞增高,严重者死亡。
其他:偶可发生低血钙及血肌酐升高。静脉注射用药时局部刺激产生静脉炎。
●实验室检查:该药理化鉴别试验阳性。
【急救措施】
●立即停用,轻症停药观察可逐渐缓解。
●对症治疗:见盐酸索他洛尔。发生药物过量中毒时,需立即监测心电和血压,严重心动过缓者可用β受体激动药或临时起搏器。低血压状态引起机体灌注不良者应用正性肌力药和(或)升血压药。
●大量口服中毒者:催吐或洗胃、导泻。
●监测生命体征,建立静脉通路,维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必要时可甲状腺素治疗。
●肺纤维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特别提示】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增加华法林的抗凝作用该作用可自加用本品后4~6d,持续到停药后数周或数月。合用时应减抗凝药剂量1/3~1/2,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增强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脏的作用。本品可增高血浆中奎尼丁、普鲁卡因胺、氟卡尼及苯妥英钠的浓度,与Ia类药合用可加重Q-T间期延长,极少数可致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从加用本品起,原抗心律失常药应减少30%~50%剂量,并逐渐停药,如必须合用则通常推荐剂量减少1/2。与β受体阻滞药或钙通道阻滞药合用加重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及房室传导阻滞。增加血清地高辛浓度,也可能增高其他洋地黄制剂的浓度达中毒水平,当开始用本品时洋地黄类药应停药或减少50%,如合用应监测血清中药浓度。本品有加强洋地黄类药对窦房结及房室结的抑制作用。与其他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用是增加心律失常的危险。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增加低血钾所致的心律失常。增加日光敏感性药的作用。可抑制甲状腺摄取123I,133I及99mTc。使用本品的患者进行全身麻醉时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心动过缓、低血压、传导异常、心排血量降低。
●注意事项:交叉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本品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故孕妇使用应权衡利弊。本品及代谢产物可从乳汁分泌,服本品者不宜哺乳。用药期间监测:血压,心电图,肝功能,甲状腺功能,肺功能,肺部X线片,眼科。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给药。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本品半衰期长,停药后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时应注意相互作用。多数不良反应于疗程和剂量有关,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小而有效维持量,并定期随诊。血液透析不能清除本品。
●禁忌证: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或低下或有既往史者;碘过敏;二度、三度房室阻滞,双束支阻滞(除非已安装起搏器);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下列情况慎用:窦性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综合征、低血压、肝功能不全、肺功能不全。
盐酸维拉帕米中毒要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