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Paracetamol)
(别名:扑热息痛,醋氨酚)
【药理作用】
通过抑制环氧合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
口服吸收迅速,约0.5h血浆达峰,峰浓度为6μg/ml,本品约25%与血浆蛋白结合,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与葡萄糖醛酸、硫酸及半胱氨酸结合。中间代谢产物对肝脏有毒性作用。t1/2一般为1~4h(平均为2h),肾功能不全时不变,但在某些肝病患者可能延长,老年人和新生儿可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本品主要以葡萄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24h内约有3%以原形随尿排出。
大量口服可有胃肠道反应,如食欲缺乏、恶心、呕吐等。
约有4%被肝脏内细胞色素P450氧化酶系统代谢为活性中间产物,从而产生肝毒性。长期大量用药可出现“镇痛药肾病”。
【诊断要点】
●有大量或长期服用本药史,儿童有误服大量本药史。
●临床表现
(1)常见不良反应:食欲缺乏、恶心、呕吐、出汗、腹痛及苍白等。
(2)烧碱的反应:血小板、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皮疹、荨麻疹、皮炎、哮喘等。
(3)肝脏损害可分为四期:
Ⅰ期:在服药后12~24h,主要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腹泻、出汗、周身不适、精神不振,而肝功能正常。
Ⅱ期:在服药后24~72h,Ⅰ期症状逐渐减轻或消失,但出现右季肋区疼痛、转氨酶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Ⅲ期:在服药后72~96h,肝脏损害达到高峰,以肝细胞坏死为特征。出现肝细胞性黄疸,凝血时间明显异常,低血糖,出血倾向,可发生肝性脑病。
Ⅳ期:在服药后7~8d,病情逐渐好转或痊愈,或肝肾严重损害发生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并发败血症,甚至死亡。
肾脏损害:可出现血尿、蛋白尿、管型尿;少尿、无尿,甚至肾衰竭。
●实验室检查:该药理化鉴别试验阳性。
【急救措施】
●立即停止服药。
●清除毒物:催吐、用0.45%盐水洗胃,洗胃后用硫酸镁导泻。
●减少吸收:应用解毒药,如乙酰半胱氨酸(N-acetylcysteine,NAC)140mg/kg,溶于5%的葡萄糖溶液中静脉滴注,以后每4h用70mg/kg,至72h为止。也可用乙酰半胱氨酸的20%溶液用水稀释成5%溶液,按70~140mg/kg经口或胃管给予。用药越早越好,不论开始血药浓度高低,在10h内给予解毒药物,病人一般不会死亡,若超过15h给药,则可能失去作用。也有研究显示,即使16h后给予解毒药,或病人已发生脑病,也有减少发生多器官衰竭的可能性,而提高生存率。口服NAC的患者服药后36h内必须观察血清AST和肌酐。只有在两者都正常时才能停用,如两者不正常,就要以150mg/(kg·d)的剂量继续服用,直到两者正常为止。
●早期、短程、足量应用糖皮质激素,如氢化可的松、地塞米松等。
●对症治疗:对有肝功能衰竭者,应给予相应处理,并加强支持治疗;出血者可给予维生素K;严重肾功能损害时,可考虑透析治疗。曾有报道一次服用815g可致严重肝坏死,并于数日内死亡。解救应及时洗胃或催吐,给予拮抗药乙酰半胱氨酸(开始时按体重给予140mg/kg口服,然后70mg/kg每4h1次,共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将药物溶于5%葡萄糖溶液200ml中静脉滴注)或口服蛋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不得给药用炭,因它可影响解救药的吸收。拮抗药宜尽早应用,12h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h则疗效较差。同时还应给予其他疗法,如血液透析等。
【特别提示】
●注意药物相互作用
(1)在长期饮酒或应用其他肝酶诱导剂,尤其是应用巴比妥类或抗惊厥药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更有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
(2)本品与氯霉素合用,可延长后者的半衰期,增强其毒性。
(3)与抗凝血药合用,可增强抗凝血作用,故要调整抗凝血药的用量。
(4)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合用时,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5)本品与抗病毒药齐多夫定合用时,可增加其毒性,应避免同时应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可通过胎盘,故应考虑到孕妇用本品后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不良影响。虽然哺乳期妇女用本品后在乳汁中可达一定浓度,但在哺乳婴儿尿中尚未发现本品或本品代谢产物排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推荐使用。
(2)3岁以下儿童应慎用。
(3)大剂量长期使用时可引起肝、肾损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即停药。
(5)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求助于专业人员。
(6)服药3d后,若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
(7)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d以上,而因发热而用本品时则不得超过3d,除非另有医嘱。如果疼痛或发热持续不退或加重,若有新症状出现或出现红斑或水肿,则可能是严重症状的先兆,要立即请医生诊治。
(8)交叉过敏反应:与阿司匹林一般无交叉过敏反应。但有报道在阿司匹林应用后发生哮喘的病人中有少数人可在用药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反应。
(9)对诊断的干扰
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钨酸磷(phosphotungstate)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基萘酚(ni-trosonaphthol)试剂做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④肝功能试验:应用一次大剂量(>8~10g)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3~5g/d)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浓度、血清乳酸脱氢酶浓度及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10)在大量用药或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做造血功能及肝功能检查。
(11)下列情况应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对本品过敏者。
(1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肝病、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
赖氨酸阿司匹林中毒要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