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舞台与后台部分的隔墙及舞台下部台仓的周围墙体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不燃烧体。
2)舞台(包括主舞台、侧舞台、后舞台)内的天桥、渡桥码头、平台板、栅顶应采用不燃烧体,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50h。
[强制条文]《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8.1.3,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