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扶手

扶手

1)无障碍单层扶手的高度应为850~900mm,无障碍双层扶手的上层扶手高度应为850~900mm,下层扶手高度应为650~700mm。

2)扶手应保持连贯,靠墙面的扶手的起点和终点处应水平延伸不小于300mm的长度。

3)扶手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伸不小于100mm,栏杆式扶手应向下呈弧形或延伸到地面上固定。

4)扶手内侧与墙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0mm。

5)扶手应安装坚固,形状易于抓握。圆形扶手的直径应为35~50mm,矩形扶手的截面尺寸应为35~50mm。

6)扶手的材质宜选用防滑、热惰性指标好的材料。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3.8.1~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