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建筑、疗养院

老年人建筑 疗养院

1.老年人建筑

1)老年人使用的楼梯间,其楼梯段净宽不得小于1.20m,不得采用扇形踏步,不得在平台区内设踏步。

2)缓坡楼梯踏步踏面宽度,居住建筑不应小于300mm,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20mm;踏面高度,居住建筑不应大于150mm,公共建筑不应大于130mm。踏面前缘宜设高度不大于3mm的异色防滑警示条,踏面前缘前凸不宜大于10mm。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1999)4.4.2,4.4.3

2.疗养院建筑

1)疗养院主要建筑物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不应少于2个,并应分散布置。室内疏散楼梯应设置楼梯间。

2)建筑物内人流使用集中的楼梯,其净宽不应小于1.65m。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0—1987)3.6.3,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