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安全出口设置规定

配电室安全出口设置规定

1)长度大于7m的配电装置室应设2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两端。当配电室为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至少应设1个通向室外平台或通道的出口。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4.9.11

2)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长度大于60m时,应增加1个出口。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