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设置要求

设置要求

1)高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当分散设置确有困难且从任一疏散门至最近疏散楼梯间入口的距离小于10m时,可采用剪刀楼梯间,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②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防火隔墙。

③楼梯间的前室应分别设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5.5.10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强制条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5.5.12

注: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疏散楼梯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有关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