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院、电影院、图书馆及体育建筑安全出口设置规定
2025年09月27日
八
、剧院
、电影院
、图书馆及体育建筑安全出口设置规定
1)观众厅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出口均匀布置,主要出口不宜靠近舞台。
②楼座与池座应分别布置出口。楼座至少有2个独立的出口,不足50座时可设1个出口。楼座不应穿越池座疏散。当楼座与池座疏散无交叉并不影响池座安全疏散时,楼座可经池座疏散。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8.2.1
2)后台应有不少于2个直接通向室外的出口。
3)乐池和台仓出口不应少于2个。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8.2.5,8.2.6
4)对于剧场、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或多功能厅,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过2000人的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400人。
[强制条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5.5.16第1条
5)图书馆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分散布置。
6)书库的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1个安全出口。
①占地面积不超过300m2的多层书库。
②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的地下、半地下书库。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2015)6.4.1,6.4.2
7)电影院放映机室至少有1个外开门通至疏散走道,其楼梯和出入口不得与观众厅合用。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2008)4.4.8
8)对于体育馆的观众厅,每个疏散门的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5.5.16第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