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铁路旅客车站
2025年09月27日
七
、铁路旅客车站
1)旅客站房应设厕所和盥洗间。
[强制条文]《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2011年版)(GB 50226—2007)5.7.1
2)旅客站房厕所和盥洗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设置位置明显,标志易于识别。
②厕位数宜按最高聚集人数或高峰小时发送量2个/100人确定,男女人数比例应按1∶1、厕位按1∶1.5确定,且男、女厕所大便器数量均不应少于2个,男厕应布置与大便器数量相同的小便器。
③厕位间应设隔板和挂钩。
④男女厕所宜分设盥洗间,盥洗间应设面镜,水龙头应采用卫生、节水型,数量宜按最高聚集人数或高峰小时发送量1个/150人设置,并不得少于2个。
⑤候车室内最远地点距厕所距离不宜大于50m。
⑥厕所应有采光和良好通风。
⑦厕所或盥洗间应设污水池。
3)特大型、大型站的厕所应分散布置。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2011年版)(GB 50226—2007)5.7.2~5.7.3
4)机场、火车站、公共汽(电)车和长途汽车始末站、地下铁道的车站、城市轻轨车站、交通枢纽站、高速路休息区、综合性服务楼和服务性单位公共厕所厕位数应符合表13-12的规定。
表13-12 机场、火车站、综合性服务楼和服务性单位公共厕所厕位数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1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