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设计图纸
1)区域位置图。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
2)总平面图。
①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②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
③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
④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与各类控制线的距离,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及建筑物总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
⑤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
⑥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
⑦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表4-1)。
⑨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说明其与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3)竖向布置图。
①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值(或定位尺寸)。
②场地四邻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关键性标高(如道路出入口)。
③保留的地形、地物。
④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或编号),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室内外设计标高、层数,有严格限制的建筑物、构筑物高度。
⑤主要道路、广场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以及场地的控制性标高。
⑥用箭头或等高线表示地面坡向,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
⑦指北针。
⑧注明: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
⑨可视工程的具体情况与总平面图合并。
⑩根据需要利用竖向布置图绘制土方图及计算初平土方工程量。
4)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增加绘制交通、日照、土方图等,也可图纸合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3.3.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