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屋面防水
1)屋面防水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确定防水等级,并应按相应等级进行防水设防;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屋面,应进行专项防水设计。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应符合表14-3的规定。
表14-3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强制条文]《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3.0.5
2)屋面防水层设计应采取下列技术措施:
①卷材防水层易拉裂部位,宜选用空铺、点粘、条粘或机械固定等施工方法。
②结构易发生较大变形、易渗漏和损坏的部位,应设置卷材或涂膜附加层。
③在坡度较大和垂直面上粘贴防水卷材时,宜采用机械固定和对固定点进行密封的方法。
④卷材或涂膜防水层上应设置保护层。
⑤在刚性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