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般规定
1)各城市的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应按表16-7确定。
表16-7 代表城市建筑热工设计分区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3.1.2
2)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应符合表16-8的规定。
表16-8 严寒和寒冷地区公共建筑体形系数

[强制条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3.2.1
3)建筑立面朝向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北向为北偏西60°至北偏东60°。
②南向为南偏西30°至南偏东30°。
③西向为西偏北30°至西偏南60°(包括西偏北30°和西偏南60°)。
④东向为东偏北30°至东偏南60°(包括东偏北30°和东偏南60°)。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