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地地面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地内应有排除地面及路面雨水至城市排水系统的措施,排水方式应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应采取雨水回收利用措施。
2)采用车行道排泄地面雨水时,雨水口形式及数量应根据汇水面积、流量、道路纵坡等确定。
3)单侧排水的道路及低洼易积水的地段,应采取排雨水时不影响交通和路面清洁的措施。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