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电梯、升降平台

无障碍电梯 升降平台

1)无障碍电梯的候梯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候梯厅深度不宜小于1.50m,公共建筑及设置病床梯的候梯厅深度不宜小于1.80m。

②呼叫按钮高度为0.90~1.10m。

③电梯门洞的净宽度不宜小于900mm。

④电梯出入口处宜设提示盲道。

⑤候梯厅应设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抵达音响。

2)无障碍电梯的轿厢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轿厢门开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800mm。

②在轿厢的侧壁上应设高0.90~1.10m带盲文的选层按钮,盲文宜设置于按钮旁。

③轿厢的三面壁上应设高850~900mm扶手,扶手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第3.8节的相关规定。

④轿厢内应设电梯运行显示装置和报层音响。

⑤轿厢正面高900mm处至顶部应安装镜子或采用有镜面效果的材料。

⑥轿厢的规格应依据建筑性质和使用要求的不同而选用。最小规格为深度不应小于1.40m,宽度不应小于1.10m;中型规格为深度不应小于1.60m,宽度不应小于1.40m;医疗建筑与老人建筑宜选用病床专用电梯。

⑦电梯位置应设无障碍标志,无障碍标志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第3.16节的有关规定。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3.7.1,3.7.2

3)升降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升降平台只适用于场地有限的改造工程。

②垂直升降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20m,宽度不应小于900mm,应设扶手、挡板及呼叫控制按钮。

③垂直升降平台的基坑应采用防止误入的安全防护措施。

④斜向升降平台宽度不应小于900mm,深度不应小于1.00m,应设扶手和挡板。

⑤垂直升降平台的传送装置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强制条文]《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