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地震人才发展的管理机制

二、创新地震人才发展的管理机制

(一)加强科技创新团队建设。

1.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地震人才工程》,聚焦科技创新和主责主业,按照《河北省地震局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办法》,围绕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等技术瓶颈问题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组建省局级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学术带头人。加强对科技创新团队的管理和考核,激励和保障,争取创建中国地震局优秀创新团队,获得重点扶植支持。(人事教育处、科学技术处)

2.各事业单位要结合主责主业,以重点项目为依托,以解决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为目标,充分发挥省局级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引领作用,建立本单位本领域技术攻关团队。(直属事业单位、中心台)

(二)加强优秀地震科技人才储备。

1.制定优秀地震科技人才遴选实施办法,分领域分层次公平公正遴选优秀人才,建立河北省地震局优秀地震科技人才信息数据库。加强对数据库的动态管理,实行人才定期评估机制,强化优胜劣汰。(人事教育处)

2.进入优秀人才数据库的青年人才,优先推荐参加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英才计划”、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等各类人才工程项目评选,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地震科技创新工程,鼓励到中国地震局6大区域研究所兼职,用好现有人才。(人事教育处、科学技术处)

3.各事业单位要建立本领域内优秀地震科技人才库,作为省局优秀地震科技人才库的储备力量,制定措施,率先培养。(直属事业单位、中心台)

(三)改进人才管理方式。

1.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有针对性引进急需短缺岗位的高层次人才,在团队建设、

工作条件、生活保障方面给予支持。(人事教育处、科学技术处、发展与财务处)

2.设置客座专家岗位,实行特殊薪酬,吸纳优秀人才兼职,推进人才不为我所有,但求为我所用的机制形成。改进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面试方式,突出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水平,选聘优秀人才。鼓励紧缺人才、青年科技骨干攻读在职博士,在岗位安排上优先考虑。加大系统内人员自下而上选拔调动工作力度,对于从基层台站调入中心台、台站调入直属事业单位,一律实行系统内公开选调。探索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心台站之间的交流任职。(人事教育处)

(四)加大人才交流培养。

1.继续推动基层台站到中心台、直属事业单位的交流锻炼。试点直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除特殊岗位外,到基层一线的交流锻炼。(人事教育处、监测预报处、直属事业单位、

中心台)

2.实行各中心台相同领域人员之间的交流锻炼。(监测预报处、人事教育处、中心台)

3.推动直属事业单位、中心台有关人员到人事处、科技处、监测处进行交流锻炼。(人事教育处、科学技术处、监测预报处、直属事业单位、中心台)

4.加强与中国地震局有关科研院所的合作,鼓励共同研究、合力创新,鼓励、支持和引导优秀人才到科研院所去挂职学习和参与科技研发。(人事教育处、科学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