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运动处方

第三节 运动处方

为使体疗处方更为合理,开列体疗处方前应进行体疗处方讨论或体疗查房,由临床经治医师与体疗医师共同协商、讨论。因临床经治医师了解病情,而体疗医师则掌握针对病情的体疗知识,有利于开出更合适的体疗处方。必须全面询问病史或健康状况,有无参加运动的禁忌证,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功能检查与评定。对接受体疗的心脏病患者,要做运动试验,对骨关节功能障碍或神经肌肉疾病者,要进行关节活动度及肌力检查与评定,有条件者应作肌电图及神经传导速度等检查。要书写完备的病历,包括主诉、现病史、家族史、个人生活、职业、心理及社会交往史、体格检查、功能检查及功能评估、综合性功能检查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