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的康复
康复从精神病学角度出发,对康复应该理解为,用各种非药物治疗的措施,包括技能训练、行为矫正和认知治疗等方法对患者进行治疗,其目的在于提高患者的能力来适应社会。当然,一个人适应社会的能力包括许多方面。从精神病学角度出发,康复的目的,首先是让患者有抵抗疾病复发的技巧和能力,以及能够融入社会。其次,在患者精神症状被控制的情况下,虽然病情稳定,但是经常有多方面的心理功能缺陷,其中最常见的是认知功能的损害。往往在患者出院以后,有强烈的和别人交往的愿望,但是不知道从何人手。因此,造成患者离群索居与社会隔离,更难以获得合适的工作的能力。有的患者因此产生抑郁情绪,甚至自杀。综上所述,精神康复是常见的原因不明、有复发倾向的精神病治疗不可或缺的措施。
针对精神病后所致的精神功能受限和残缺,需采取综合措施,以训练技能为主,辅以必要的教育、心理干预和环境的改造等,使患者尽可能恢复或重新获得独立生活的技能;使患者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最终的目的是重返社会。这一全部过程都属于康复的范畴。
我们的康复计划是:
(一)防复发
采取各种措施,对患者进行训练,提高患者抵御疾病复发的能力。
(二)提高能力、减轻功能缺损
采取能减轻功能缺损程度的所有措施,包括医学的和非医学的措施,如教育、职业训练、社会交往功能训练等。所有的措施的实施都应该协同进行。其中以功能训练或再训练为主要措施,不断提高或重建患者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减轻残疾的程度
提高残疾者对周围环境的适应能力的目的在于回归社会。同时也应采取措施进行环境改造,尽快使出院后的患者在新的环境中生活。另外争取改造社会环境,目的在于降低患者适应社会的门槛,使残疾人有更多的机会融入社会,这是社会干预的目的;其中包括政策、法律、文化和经济环境等的内容。对社会环境进行全面干预是全社会的责任。从患者的角度出发,最直接和影响最大的社会环境是他们的家庭。医务工作者对他们的家庭进行干预是可以做到的。在康复训练的过程中,邀请患者家属参加,有利于康复措施的实施,另一方面,通过家属参与康复的过程,改变家庭成员对患者的情感表达方式,有利于患者适应家庭环境。
(四)回归社会
社会要保障残疾人各项权利,以达到平等参与和不受歧视;培养残疾人自信、自立和自强的信念,让他们有足够的能力,主动、积极去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