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制度建设现状调查

一、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制度建设现状调查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由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支撑的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其中,根本制度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质的规定性,是从根本上决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具有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的制度。基本制度是体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基本原则,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体实际相符合,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制度。重要制度是由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而来的,体现在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制度及相应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等。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内,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云南省始终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通过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开展制度建设,推动全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经济发展方面,云南省通过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构建了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完善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体制机制、科技创新支撑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开放合作的体制机制等,大力推进边疆民族区域高质量发展。2020年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利用外资大幅增长,对外贸易总量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了近300倍,全省建成了25个口岸、9个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等联动发展的开放平台,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2020年达290.7亿元,边境贸易额从1979年到2020年增长了4300多倍,云南从改革开放的末梢变成前沿。在民生建设方面,云南省通过坚持党的领导制度,构建和完善了党建工作服务科学发展新机制、边疆地区党员干部素质提升新机制、边疆地区党内激励机制、边境地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新机制、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新机制、“三级联创”活动运行新机制等,使党的领导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云南省在坚持完善党的领导制度的基础上,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闯出了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2020年5月,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助力云南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2019年云南省边疆民族地区人均GDP同比增长8.9%,边民生活补助2020年达到年人均2520元,共有707万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创造了历史上最好的减贫成绩。在边疆稳定方面,云南省把握民族团结、边疆稳定这一生命线,通过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制定完善了民族的相关法制和政策。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统一纳入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在每年批准10多部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的同时,2019年1月,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对示范区的规划与建设、保障与服务作出规定,强化法治保障。2020年7月,全省37个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全部修订完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写入自治条例,以法治的方式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云南省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共同团结进步,维稳控边能力得到进一步强化,各类破坏活动及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防范和打击,确保了边境和谐稳定。一幅“发展快、边疆稳、生活好”的多彩云南画卷在制度建设的保障下精彩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