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制度建设优化路径

四、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制度建设优化路径

针对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制度建设中的经验和问题,有必要出台相应的优化措施,以强化制度执行力、运用力、落实力,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一,加强制度的执行和运用。只有尊崇制度才能尊重制度权威,只有执行制度才能落实制度优势,只有维护制度才能发展和完善制度。制度执行能力的强弱、制度执行效果的高低,直接影响制度优势能否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升制度执行力才能体现制度优势,才能让边疆民众真切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是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狠抓制度执行,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基于此,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在开展制度建设过程中,不能将制度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对制度的执行和运用必须严格,将制度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坚决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得随意践踏制度。制度执行的主体需要着力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带头遵守制度,按规章制度办事没有例外,以此营造良好的制度执行氛围。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为保障制度在边疆民族地区落地生根,需要简化繁琐的制度执行程序,明确制度执行规则,运用科学的制度执行手段、增强对制度执行过程的管控,向群众做好制度的阐释工作,争取群众对制度执行的认同和支持。同时,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效果的奖惩机制,提高制度执行主体的积极性,确保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边疆治理效能”。

第二,加强制度自信宣传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中国的生动实践与创新发展已经用事实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以及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云南发生的巨大变化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在云岭大地的生动体现。因此,更应该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宣传教育,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引导人们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针对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制度建设中遇到的制度执行力不足等问题,需要开展制度自信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唤起对制度自信感性认知层面的情感共鸣,形成对制度自信理性认同层面的理论自觉,铸造对制度自信、信仰、信念层面的政治灵魂。面对边疆民族地区群众文化水平总体相对偏低的情况,制度自信宣传教育需要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大众化方式,寓教于乐,使民众一看就懂、一听就信,创新制度话语表达方式,针对每一地区群众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传播、分众化传播,推动制度产生可靠的说服力和感召力。因此,制度自信宣传教育需要从讲好中国制度的云南故事入手,选取云南典型性、代表性、真实性案例,运用大量鲜活叙事和翔实材料佐证,展示云南通过制度建设在经济发展、边疆稳定、民生建设中取得的巨大成就。可以感受到的物质事实是制度自信建构的感性基础,边疆地区民众会以自身经历作对比,在感受到制度建设带来的切身利益的同时,会进一步激发其热爱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热情。此外,勾勒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整体框架,增进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解,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观念图式和理论样态传导给群众也是必不可少的,这有助于群众理解我国选择社会主义制度的客观必然性,引导群众坚定对制度自信的信仰和信念。

第三,加强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云南全面开展制度建设、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的题中之义。从全国改革开放总体局面看,云南由于受地理条件的限制,是既有边疆特色又有民族特色的省份,改革进程难免出现局部地区相对滞后的情况,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的明显特征。这决定了云南在制度建设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这就需要从实际出发正确认清云南的现实省情,针对这些不足之处不断坚持完善党中央明确的国家治理急需的制度、边疆民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急需的制度、云南改革发展稳定迫切需要的制度等,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云南新实践,筑牢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边疆安定的制度根基。此外,在制度建设上坚持以改革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结合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四个突出特点、四个方面的工作”指示要求,适应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全面落实各领域的制度和治理规定,使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加适应国家治理的新要求、时代变革的新趋势、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同时,可以将制度自信宣传教育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将云南改革和治理的成熟经验作为制度自信宣传教育的素材,利用制度自信宣传教育推动云南治理实践创新,以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为标准,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制度成熟而持久,更好地将国家制度优势转化为云南社会治理效能。

第四,加强干部队伍治理能力建设。干部队伍是制度执行的主体,是边疆民族地区治理工作的实际推动者。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意愿、作风等将直接影响制度的执行效果。目前,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干部队伍的总体素质较好,但与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尚有差距。尤其是边疆民族地区治理工作充满着许多新挑战与新要求,一些制度难以真正落实到实践和基层中,致使制度执行中出现大打折扣的现象。首先,全省广大干部首先需要转变工作作风,力诫制度执行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并使之成为自觉行动,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领会制度精髓,增强制度意识,从认同制度出发,做到理解制度,最终达到尊崇制度,从而使制度得到严格执行,顺利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其次,每一位干部要切实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从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等方面全面增强治理能力。最后,要增强干部队伍的责任感,克服畏难情绪,自觉增强创新意识,根据边疆民族地区具体条件和环境,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执行制度,实现边疆民族地区繁荣稳定发展,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现代化。

课题负责人:王永华

课题组成员:钟以瑞、龙丽波、甄 力、江明慧、胡 苹

高 翠、孙 健、王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