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法律制度

(二)国内法律制度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公共卫生法律保障框架,共计30余部法律,其中包括骨干法律法规、与公共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法律中涉及公共卫生的法律条款。

197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的颁布,为之后颁布的《传染病防治法》奠定了重要基础。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该法先后于2004年与2013年修订。2003年SARS暴发期间,国务院在2003年5月9日及时颁布下发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该《条例》于2010年进行了修订。为了有效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国务院于2005年出台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2020年《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施行。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施行。上述法律法规成为目前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骨干法律法规。

同时,公共卫生治理法治化的进程也在不同的治理领域深入推进。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颁布,该法于2011年、2013年、2015年、2019年进行了四次修订。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颁布实施,该法对检疫、传染病监督等作出了规定。1987年《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颁布,该条例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并在2016年和2019年两次进行修订。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该法对食品卫生标准、食品卫生管理、食品卫生监督等作出了规定。2003年5月12日,卫生部发布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将“非典防治”全面系统地纳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之后,国务院于2005年出台了《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该《条例》于2017年进行了修订。2006年,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出台,对如何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其中也涉及较多有关公共卫生的规定。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并在2015年和2018年两次修订。2009年,为有效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国务院成立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先后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及时把新冠肺炎作为甲类传染病管理。

2021年3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及时制订专项立法修法工作计划,成立专班分批推进30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修订动物防疫法等6项任务,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11项任务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