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制度建设经验总结

二、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制度建设经验总结

云南作为集边疆、民族于一体的省份,始终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障全省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我国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坚持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云南相衔接建设发展,努力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部署和战略目标任务落实到边疆民族地区的每个村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边疆治理效能”,取得了独具特色的制度建设经验。

第一,始终坚持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是边疆民族地区制度建设的根本保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党的领导制度处于统领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是开展制度建设和推进边疆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和可靠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作为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加强党内法规研究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的领导的制度保障能力,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近年来云南省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取得实质性进展,闯出了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根本原因就在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和边疆民族地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制度体系,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落实党委指导立法的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对边疆治理特点和规律的把握,抓住了边疆治理的“牛鼻子”,使制度真正落地落实落细。这说明,要实现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领导总要求,加强党对边疆民族地区的全面领导,紧密结合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实际,积极推进党自身执政能力建设与领导能力建设,积极协调和权衡各方面矛盾,统筹和吸纳各方面资源,完善党政关系、党际关系和党法关系,强化党在边疆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地位。由此可见,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只有坚定执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才能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才能保证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沿着正确方向稳步前进,才能将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的强大效能。

第二,始终坚持以边疆民族团结进步作为边疆民族地区制度建设的落脚点。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云南是我国统一多民族大家庭的缩影,有25个少数民族,1590多万少数民族人口,有8个民族自治州、29个民族自治县、140个民族乡,是我国世居少数民族最多、特有民族最多、民族自治地方最多的省份。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强调:“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注重把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战略任务来抓,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近年来,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方针,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始终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正确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加强相关民族制度建设,增强制度优势、提高治理效能。云南省努力使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云岭大地落地落实,开展制度建设,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是以牢牢把握云南边疆、民族的基本省情特点为前提基础的,也是以促进边疆民族团结进步为根本落脚点的。云南省在开展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保证民族事务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不断建立健全边疆治理的制度体系,着力从民族政策法规、民族进步示范区建设机制、社会治理机制、边境管理机制、组织保障机制五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坚持从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出发,健全边疆民族地区的法律法规,加大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力度,依法保障各族人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强化全体公民的日常行为规范,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职业规则、团体章程,营造自觉遵法守法、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维护民族团结的社会氛围,认真做好边疆民族地区治理工作。此外,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既是云南省开展制度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重要内容。云南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认同”为遵循,坚持不懈地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努力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支持发展民族文化产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从而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云南样本。

第三,始终坚持以制度建设助推兴边富民,保障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球化、市场化、城市化和信息化的加速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利益结构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其相对缓慢的经济发展、复杂的地缘政治环境、局限的区域地理环境等给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边疆社会内部的矛盾日益凸显。云南省在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努力通过制度的建构和完善来回应这些问题,以制度创新激发经济发展新活力。制度创新是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与地区社会发展的源动力,云南省始终以制度的建构和完善推动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断释放改革开放和发展的社会红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致力于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云南省在贯彻落实各项制度政策法规过程中,高度重视省内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围绕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精准发力,以制度规范厘清经济发展的重点、权责,不断落实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主体责任,推动边疆民族地区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高质量发展,促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优化产业制度、延伸产业链条,发挥其地域和文化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和服务业,推动资金、项目、公共服务向农村、边境、贫困民族、偏远山区倾斜,通过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等规划,不断缩小区域、民族之间的差距,补足民生短板。同时,云南省更加注重利用制度建设解决制约沿边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不断完善建构与顶层设计相配适的制度体系,充分利用地缘优势拓展对外经济贸易,使民族地区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大局中大有可为,积极发挥云南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的重要枢纽作用,如通过参与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中老经济走廊的建设,主动服务从而全面提升云南沿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增强云南经济的辐射力与影响力,进一步促进与周边国家的合作发展,培育睦邻友好环境,打造命运共同体,这对于守边固边、强边固防、增强沿边区域民众的向心力与凝聚力具有重大意义。如今,云南省在制度的保障和推动下,全省区域之间、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兴边富民行动规划落地开花结果,全省贫困县市实现脱贫摘帽,“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理念牢固树立并逐渐变为现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战略目标得以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苍山更青、洱海更绿、滇池更清,云岭大地的“绿水青山”成为提升各族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金山银山”,改革发展成果真正实现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边疆得以长期持续稳定,美丽的七彩云南屹立于祖国西南边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