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眩 晕
眩晕是以头晕、眼花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类病证。眩即眼花,晕是头晕,二者常同时并见,故统称为“眩晕”,其轻者闭目可止,重者如坐车船,旋转不定,不能站立,或伴有恶心、呕吐、汗出、面色苍白等症状。现代医学中的高血压、低血压、低血糖、贫血、梅尼埃病、脑动脉硬化、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神经衰弱等,临床表现以眩晕为主要症状者,可参照本节辨证论治。
眩晕是由于情志不遂、饮食内伤、体虚久病、失血劳倦及外伤等病因,引起风、火、痰、瘀上扰清窍或精亏血少,清窍失养为基本病机。
本节主要讨论眩晕从脾胃辨证论治。本病病位在清窍,与肝、脾、肾三脏关系密切,属脾与其他脏腑病证。饮食不节,损伤脾胃,脾胃虚弱,气血生化无源,清窍失养;或嗜酒肥甘,饥饱劳倦,伤于脾胃,健运失司,以致水谷不化精微,聚湿生痰,痰湿中阻,浊阴不降;均可引起眩晕。根据病因病机和临床表现,定性痰浊上蒙、气血两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