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是一种沟通与合作现象
“一切的教学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背景之下,复杂的、高密度的、形式多样的沟通与合作。”教学中的教与学就像所有社交过程一样,集结在客观条件与主观要素的网络关系之中。从传统上说,教学论中的教学的基本关系是教与学的关系。所有教学论的现象都可以还原为这种教与学的关系——特有的社会关系。教与学是关系概念,教以学为内在的要素,而学以教为内在的要素。一切的教学过程不管采用什么形态,都是由教与学的关系组成的过程。教与学表现为同客观条件相关的教者与学者的行为;表现为教者与学者的关系之中的社会相互关系。亦即,教与学的关系同时创造着主体的教者与主体的学者的关系。因此,教与学的关系存在于教者与学者的关系之中。在教学过程的考察中教与学、教者与学者的关系是基本关系。准确地说,教与学创造着行为主体的教者与学者的人际关系,亦即社交关系的特有维度。
教学中教与学是在教者与学者的社交关系中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换言之,教学是一种特有的沟通现象,拥有社交关系的一定的质的合作现象。作为教学论基本关系的教与学是一种社会现象,一种沟通与合作的现象,因此,它是我们一切教学论考察的起点。在教学中的教与学当然创造着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但不限于这些。学生与学生的关系、教师与学生群体的关系、学生与学生群体的关系,创造着多样的网状关系,教学就是在这种网状关系之中进行的。因此,教学沟通中主体的角色关系创造着各种主体的复杂的角色关系。各自的个体是该网状关系与角色关系中拥有主体地位的教学的集体性主体。教学过程中社会认识过程与个人认识过程的媒介,或是社会认识变革为个体认识,都是在这种教学的社交过程中,在沟通与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一种过程。“每个人的认识过程本质上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认识活动,二是他人认识的习得。反之,每个人参与社会认识过程,在社会认识过程中提供自己的种种认识。个人认识过程与社会认识过程之间的这种关系,不仅适于认识结果的洞察,而且适于认识自身的种类与方式。否则,认识就不可能交流。”就是说,在个人认识过程中,他人认识的媒介与习得起着有意义的作用。这种媒介与习得的媒体就是“沟通”。
在教学沟通中,文本(text)与接受本文的关系,对于沟通中的所有操作的主体来说都是有意义的要素,这里所谓“接受文本”指的就是理解文本之意。理解是认识主体的一种特有的手法,它包括理解他人的沟通意图和文本内容的全部认知操作。理解需要两个前提。一是,接受者从文本中直觉地把握的信息及间接经验的信息;二是接受者凭借文本从业已习得、记忆、存储的知识中唤起的信息。这里的第二个前提,是依靠一定的概括化期待态度、预备知识、文本内容的探究而产生的。理解的成果构成了接受者个人头脑中的内部知识结构。不过,心理学尚未揭示这种形成机制。这种形成机制拥有错综复杂的过程,在许多理解的操作之中也参与了认知性、情绪性、想像性的心理状态与过程。因此,接受文本者对于文本的理解绝不是文本编制者与编制者的操作成果——文本内容的原封不动的把握。正因此,“沟通”才具有意义。
在教学沟通中,教师不仅仅是单纯的“编制教材”,而且要同学生一道操作一定的教学内容“直至终结”。作为教材的人类社会的经验是普通教养与教育的广义的媒体,因此,以教材为媒体进行沟通的教者与学者(换言之,是教学的集体性主体)共同地创造着新的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就是这样一种创造性过程。借助集体性主体,教学才能形成一种创造性的社会交往过程,从而具有教学的特性——发现的过程。正因为如此,强化教者与学者的主体地位,形成与发展每一个个体的竞争意识与合作能力,才具有愈益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