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的自身定位

1.国际商事仲裁的自身定位

为明确国际商事仲裁的范围和统一称谓,笔者认为:单纯从研究角度而言,国际商事仲裁是立足于一国去审视发生的商事仲裁,这是单纯从地理角度作出的区分,区分结果为国内仲裁与国外仲裁。首先分析国内仲裁,国内仲裁是在地理范围内发生在一国(即本国)的仲裁,又因是否包含国际性因素,可区分为(国内发生的)国际商事仲裁和内国仲裁。如果包含了涉外或者国际性因素,则被称为国际商事仲裁,对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内立法,“目的仅在于规范具有某种国际性特殊因素的国内仲裁”[7],否则为单纯的内国仲裁。其次分析国外仲裁,国外仲裁是在地理范围内发生在他国(非本国)的仲裁,又因是否具有国际性,可区分为(国外发生的)国际商事仲裁和外国仲裁。国外仲裁中具有国际性的仲裁被称为国际商事仲裁,如仲裁的审理在该外国,但执行涉及他国,该仲裁便是国际商事仲裁,否则为外国仲裁。也就是说国际商事仲裁的认定更多的是从商事仲裁本身去研究,只要在仲裁过程中有国际性因素,比如仲裁员国籍、当事人国籍、仲裁机构国籍等连接因素具有国际性,就认为是国际商事仲裁。所以可以认为,国际商事仲裁是具有国际性因素的仲裁,而具有国际性因素的仲裁并不仅仅包含本国发生的仲裁,也包括发生在他国的仲裁。故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国际商事仲裁,单纯从范围上讲,既包括发生在国内地域范围内的国际商事仲裁,也包括发生在国外地域范围内的国际商事仲裁,即国内仲裁和国外仲裁中具有国际性因素的商事仲裁。

首先,国际商事仲裁区别于国际仲裁。国际仲裁有悠久的历史,近代国际仲裁则是从17世纪美洲国家开始的,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近代国际仲裁的起源与美国独立战争有关,英美为了解决独立战争的遗留问题,通过《杰伊条约》设立三个混合仲裁委员会,分别裁断边界、英国求偿、美国求偿等三方面的争端,最终使两国争端在公正、衡平与国际法的基础上得到解决,该事件的意义在于确立了近代国际仲裁的组织形式——混合委员会,这种形式到后来被发达国家普遍采用。近代国际仲裁的进一步发展则是与美国南北战争有关,战后为了解决遗留问题,英美两国进行了谈判,于1871年5月8日签订了《华盛顿条约》,并在第六条规定中了著名的“三原则”,以指导将来的仲裁,事实证明,随后的“阿拉巴马号仲裁案”就是直接依据该“三原则”进行的仲裁,该事件的意义在于争端双方直接通过条约确定了仲裁所适用的法律,解决了仲裁适用的法律依据的问题。至此,近代国际仲裁的模式基本确定,其具有以下特点:“①国际仲裁是争端当事国自愿接受的一种法律程序。②国际仲裁法庭由争端当事国根据仲裁协定的规定各自选派仲裁员组成。③国际仲裁法庭根据仲裁协定的要求进行裁断。仲裁裁决是终判,不得上诉,对当事国具有法律拘束力。④仲裁所适用的法律,一般由仲裁协定规定,若协定没有规定,仲裁法庭应确定法庭适用的法律和指定程序规则。”[8]近代国际仲裁产生后,被主权国家广泛用来处理边界争端、求偿争端等问题。之后的海牙会议通过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对仲裁规则进行了编纂,并根据该公约在海牙成立了国际常设仲裁院,后来又确定了该仲裁院的法律框架,从而便利了争端当事国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端。

所以,国际仲裁属于传统国际法中“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之一,属于国际公法的内容,即当平等的主权国家之间发生某些涉及国家利益的法律性争端时,争端各方同意选用仲裁的方式解决,通过选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依据约定的规则或国际法或公平原则等处理争议,裁决结果对当事国有法律拘束力。端木正在《国际法》一书中也指出:“国际仲裁是两国政府的行为,不同于不同国家之间的法人所进行的国际商事仲裁,也不同于一国国内个人或法人所进行的商事仲裁。国际仲裁是争端当事国自愿采用以解决他们之间的法律性争端的一种法律程序。这种程序通常用来解决由条约的解释和适用而引起的争端,例如领土主权问题、边界问题、为本国国民提出求偿问题,等等。”[9]简单来说,国际商事仲裁属于国际私法的范畴,而国际仲裁属于国际公法的范畴。(https://www.daowen.com)

其次,国际商事仲裁区别于国内仲裁。仲裁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最早是在国家内部出现的,不论是在古罗马还是在中国古代社会,仲裁当时都是用来解决特定地域内的争议,涉外性并不是仲裁与生俱来的性质;仲裁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的,因其在解决争议方面的特殊作用,仲裁被用来解决商事争议、行政纠纷、劳动争议、投资争议等,进而也形成了不同的仲裁形式,商事仲裁并不是仲裁唯一的形式。故可见国际商事仲裁与国内仲裁无论在历史还是在类型上都是存在较大差别的,现代仲裁法的显著特征之一,是对国际仲裁和国内仲裁作出区分。[10]这里的国内仲裁专指发生在国内的商事仲裁(为了规范和统一表述,下文统称为内国仲裁),也是学界公认的意思,基于此两者的区别就仅体现为历史的差别了。当然国际商事仲裁与内国(商事)仲裁最典型的区别在于是否具有涉外性,就此笔者在上文已经做了区分,下文也将对涉外性或者国际性做详细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