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 对国际商事仲裁一体化理论的影响

7.1.2 对国际商事仲裁一体化理论的影响

国际商事仲裁追求完善的法律一体化,也正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和努力。在一体化的过程中,既需要仲裁过程的便利,也需要裁决执行的便利,这就需要对现有的某些制度有所突破和修改,如适用仲裁地程序法的理论,对国际商事仲裁一体化是有所阻碍的,但是如果坚持“非内国化”理论,则可以冲破仲裁地程序法的适用,使得仲裁能够按照当事人的意思快速解决纷争;还有当今国际商事仲裁中,对于外国裁决的执行一般适用《纽约公约》,而该公约对有些裁决不能适当的处理,如“非内国裁决”,这样就会导致裁决不能便利的执行,如果坚持“非内国化”理论,对于“非内国裁决”则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得到执行,从而实现当事人以仲裁解决争议的目的。(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