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支持

2.2.1 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支持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贯穿仲裁的始终。“意思自治原则又称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自主地选择仲裁方式、仲裁机构、仲裁人员、仲裁事项、仲裁地点、仲裁法律等,不受非法干预,承受选择结果。意思自治原则的真谛是尊重选择,自主参与和后果自负,并受强行法规定和公序良俗的限制。”[8]其他学者也有对该概念的分析,但是大多都是从意思自治在仲裁中的表现来进行分析的。那么该原则为什么能够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占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又是怎么具体表现的?与“非内国化”裁决有什么关系?通过下面的分析来得出答案。(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