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内国化”理论及其对国际商事仲裁一体化的影响》简介
《“非内国化”理论及其对国际商事仲裁一体化的影响》这本书是由.陈燕红著创作的,《“非内国化”理论及其对国际商事仲裁一体化的影响》共有152章节
9
2.国际性是国际商事仲裁的首要特性
国际商事仲裁因其国际性而区别于内国仲裁,并成为该论文的研究对象。“‘国际’一词用来表明纯国内仲裁和以某种方式超越国境并因而成为国际仲裁的区别。……在实践中,区分
10
3.国际商事仲裁的其他特性
国际商事仲裁作为商事纠纷解决的一种手段,经过多年的发展,与其他纠纷解决手段相比,除国际性的特征之外,还具有其他特征。 (1)管辖权的非强制性。传统观念中,作为A
21
2.1 “非内国化”理论的起源分析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因为国家对准司法行为的谨慎态度,其通过本地法律对仲裁加以严格控制,所以仲裁地法在仲裁程序决定方面有强制性规定,比如仲裁员资格、
22
2.1.1 实践中的两个案例导致仲裁困局
“非内国化”理论的起源,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分析,但综合看来,更多学者认为该理论起源于60年代的两个著名国际仲裁案:“阿美石油公司案”和“德士古案”。 在“沙特阿
23
2.1.2 传统理论难以解决此类仲裁困境
在国际商事交易中,争端当事人作为行为主体,可以自由从事相关商业行为,秉承自己意志处分私有财产,但必须接受仲裁地国的司法管辖,“行为受行为地法支配”是一条古老的法
24
2.2 “非内国化”理论及社会基础分析
“非内国化”理论作为国际商事仲裁的一种新兴理论,并不是某些学者的凭空想象,而是有其产生的客观社会需求,无论是理论方面还是社会现实方面,都有该理论存在的客观基础。
25
2.2.1 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支持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贯穿仲裁的始终。“意思自治原则又称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自主地选择仲裁方式、仲裁机构、仲裁人员、仲裁事项、仲裁
27
2.意思自治在仲裁中的体现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因解决合同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而产生,但是随着该原则的日益推广,开始逐渐适用于整个私法范围,特别是传统民法的领域,这自然就包括了商事仲裁。“国际商
28
3.意思自治对“非内国化”理论的支持
当事人意思自治是国际商事仲裁的本质,贯穿仲裁的始终,在仲裁中体现也是多方面的,“非内国化”理论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仲裁程序法律适用上以及如何对仲裁制度实施有效
29
2.2.2 国家司法的权力让渡
商法属于私法的内容,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这是从传统民法的角度比较其他法律所得的结果,但是实质上商法本身也具有较强的强制性,受国家公权力的干预要远远多于传统民法,
30
1.司法主权与商事仲裁的关系
关于商事仲裁的性质,学者们众说纷纭,其中较有影响的就有司法权论。该理论认为,国家具有控制和调整发生在其管辖领域内所有仲裁的权力,即“它符合国家主权的性质,国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