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车辆发生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2026年03月10日
四十三、借用他人车辆发生
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案例:
张二新买了一辆别克轿车四处向朋友炫耀,一日,其姐夫王三因办事需要向其借车,张二将车借给姐夫,并叮嘱姐夫好好开车多加注意。王三在办完事回程的路上,由于超速行驶将对面骑摩托的李四撞倒在地。试问,此次事故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分析:
本案涉及的是机动车的所有人与使用人分离时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由谁承担的法律问题。事故责任和赔偿责任均应当由王三承担。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条明确了机动车侵权使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因交通事故一般是由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的,故其应对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而如果所有人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或予以补偿。
本案中,张二是汽车的所有人,王三是汽车的借用人,造成事故的原因是王三超速驾驶,王三对于交通事故是有过错的,所以,此次事故应当由王三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