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逃逸,如何处理

四十七、机动车驾驶人在发生 事故后逃逸,如何处理

案例:

张某从机场驾驶已经参加强制保险的小轿车回家,路上因为边开车边用手机和朋友聊天,加上雨天路滑,在一拐弯处将一行人撞伤。该行人后被好心人送进医院救治,所幸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这一切都被路边的摄像头记录了下来。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张某驾车逃逸,半个月后投案自首。该案应如何处理?

分析: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这一规定表明,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参加了机动车强制保险,并且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够确定该机动车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逃逸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购买而未购买强制责任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等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也作了同样的规定。

本案中,张某驾车逃逸半个月后投案自首。他首先要做的就是支付相关部门垫付的该行人的抢救费用,赔偿该行人的各项经济损失,然后等待公安机关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