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问题

(三)关于“有关 单位或者 个人”的问题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主要是指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物的单位或者个人。但是,也不完全排除对公共道路负有管理、维护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为了保障公共道路具有良好的使用状态,公共道路的管理、维护者要及时发现道路上出现的妨碍通行的情况并采取合理的措施,否则也有可能会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