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寿美申请江苏省南通监狱虐待致伤国家赔偿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2011)苏法委赔字...

(七)叶寿美申请江苏省南通监狱虐待致伤国家赔偿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2011)苏法委赔字第0002号国家赔偿决定书]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修正的《国家赔偿法》规定,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本案即属于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认为,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对罪犯依法进行监管的同时也负有保障其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等职责,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精神,监狱对其行为与被羁押人一级视力残疾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负有举证责任。本案最终通过审查南通监狱对此事实的举证责任完成情况,认定赔偿请求人双眼残疾与监狱行为无关。(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