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变更
旅游行程增加的费用由谁负担
案例:
王先生与某国际旅行社签订赴九寨沟等地四日旅游合同,结果返程当日车行至某段公路时遇道路塌方,幸无人员伤亡。导游在旅行社的授权下变更行程,车辆绕道别处。那么,这次变更行程增加的费用由谁负担?
分析: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这里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本案中,塌方是突然发生的,旅行社是不能预见的,属于不可抗力。因此由于绕道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