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五、第三人诱使动物伤人,谁承担责任
案例:
2013年4月29日傍晚,王女士在小区内牵狗遛弯,同一小区内的无业青年刘某突然恐吓王女士家的小狗,小狗受到惊吓挣脱牵狗绳,疯狂奔跑,将小区内的老人肖某撞倒。肖某被送至医院治疗,后经鉴定,肖某腿部骨折。
本案中,肖某可以向谁请求赔偿?
分析:
肖某可以向狗主人王女士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刘某请求赔偿。(https://www.daowen.com)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本案中,肖某的损伤系刘某恐吓小狗所造成的,刘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肖某可以向刘某请求赔偿。
肖某可以向王女士请求赔偿,是基于王女士系小狗的饲养人、管理人,是她的小狗造成了肖某的伤害。当然王女士在向肖某赔偿后,可以向刘某追偿。